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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夫妻协议离婚有哪些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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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夫妻协议离婚有哪些流程 一、夫妻协议离婚有哪些流程 夫妻协议离婚有如下流程: 1、准备阶段。即应订立书面协议,准备好结婚证、身份证、户口本等材料; 2、提出申请; 3、审查

夫妻协议离婚有哪些流程

一、夫妻协议离婚有哪些流程

夫妻协议离婚有如下流程:

夫妻协议离婚有哪些流程

1、准备阶段。即应订立书面协议,准备好结婚证、身份证、户口本等材料;

2、提出申请;

3、审查材料;

4、经过三十天冷静期;

5、领取离婚证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六条

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

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

第一千零七十七条

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
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;未申请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
第一千零七十八条

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,并已经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,予以登记,发给离婚证。

二、协议离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

夫妻之间的身份关系因协议离婚而解除,基于夫妻身份而产生的夫妻间的人身关系也随之消灭。登记离婚后,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合法有效,双方需要按照协议履行相关义务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六条

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

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

第一千零七十八条

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,并已经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,予以登记,发给离婚证。

三、离婚协议探视权有哪些规定

离婚协议探视权的规定如下: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,有探望子女的权利,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。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、时间由当事人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六条

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,有探望子女的权利,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。

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、时间由当事人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
父或者母探望子女,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,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;中止的事由消失后,应当恢复探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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